今年,我丈夫非常严格地要求我必须带我的两个孩子去岳母家过年。当时我问他:“让我在婆婆家里吃喝吧?”那和我们家的春节有什么区别?

虽然我丈夫不是一个颠倒的门,我们通常在我父母身边吃饭,因为我们买的房子都在我父母身边,孩子们被两个老人带走。也许我丈夫担心孩子们离这边太近了,所以他要求我每周带孩子们回家。
但每次我回去,我都为家人做饭。新年伊始,第二大姑、大姐和家人一起吃饭,但她什么也没买。她的岳母非常高兴。中午,我自己做饭。我岳母假装在和我嫂子聊天。我嫂子想去厨房看看她需要什么帮助。我岳母来把我嫂子拉走,非常难过地说:“别麻烦了,万一油洒了,烫伤了,回去看电视会有多糟。”

晚饭后我想赶回家,不想再多看她一眼。下午,姑姑和姐姐回去了。婆婆给了她一盒饼干,说她在路上让孩子饿了。我儿子很淘气。他抓住它,打开了它。结果,里面有一千美元。我岳母笑着对孩子们说“新年钱”。
我儿子没有给她一分钱,而是给了姐姐的孩子一千元。我太生气了,和岳母吵架了。结果,我丈夫仍然和她婆婆说话。我开车送儿子回家,让我丈夫第二天去民政局见我。

现在我的丈夫没有要求我原谅,也没有从我那里得到离婚证书。我的心真的很难过,面对这样的婆婆家庭,你觉得我应该离婚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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